为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
2015年温州火锅店,因加汤晚了5分钟,顾客林女士当众谩骂并在微博投诉、艾特老板。
服务员朱某(未满18岁)被老板劈头盖脸骂了一顿,还扣了工资。他去道歉并请求删微博,被林女士拒绝,还被骂“小混混,估计他妈也不是正经玩意”。
朱某情绪失控,直接端起滚烫开水从头浇下去。
林女士全身24.48%烫伤,气管切开,七级伤残,毁容、哺乳功能丧失,需多次植皮,疤痕伴随终身。
因朱某未成年且有自首情节,最终只判1年10个月。
火锅店被判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先行赔偿23.7万元。
林女士的一生毁在了自己手里。
https://twitter.com/Salmonbro/status/211434813175202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