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被打后公开打人者信息判赔8千 】 #南京机场打人事件被打者称将上诉 近日,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针对“南京禄口机场打人”事件中,涉事双方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视频发布者戴某某在《人民法院报》上向吴某某、韦某某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吴某某、韦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取证费220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

2025年10月8日,吴某某、韦某某等一行四人与戴某某在南京禄口机场值机排队时发生争执,吴某某打了戴某某两耳光。之后涉事双方在派出所调解下达成一致:吴某某当场向戴某某一次性补偿三千五百元,并支付戴某某南京至北京的高铁票费用五百三十元。之后,戴某某在网络发布吴某某一行四人面部未打码视频,描述其行为为“一家人插队”。并公开了吴某某和韦某某所居住的小区名称、韦某某的完整手机号码、微信主页、支付宝主页等信息。

法院判决,戴某某构成对吴某某和韦某某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侵犯,需道歉并给予赔偿。关于是否存在“插队”问题,法院认为,派出所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将双方的纠纷定性为“排队问题”而非“插队”,双方对调解书也未提出异议。

戴某某称,他对侵犯肖像权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存在插队事实,准备提起上诉。

2025年10月8日,戴某某在发布的作品中将吴某某一行人的行为描述为“一家人插队”,引发舆论关注。

判决书显示,据值机柜台附近监控视频反映,在排队行进过程中,吴某某排在前面,后面紧跟着戴某某,其后是吴母、吴父、韦某某,吴某某与其母亲相隔5.5米左右。监控视频显示拐角过来之后从左到右排队的过程中,吴某某一行人已经紧挨着排在一起了,同时在和戴某某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戴某某有较短时间排到了吴某某一行人之前。后戴某某与吴某某一行人平行前进,顺序为吴母、吴某某、吴父、韦某某,戴某某则与吴父平行。

关于是否存在“插队”问题,法院认为,从机场的监控视频看,吴某某一行人排在一起属人之常情,由于吴某某与吴母之间的距离较长,戴某某自然而然地排到吴某某后面,后来吴某某又招呼将其父母紧挨着排到其后面,在此过程中与戴某某发生了争执,吴某某打了戴某某。判决书显示,派出所出具的调解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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