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局拍案:
【网友投稿:一块地,维权15年】

这块天津北辰的土地,我已经维权整整15年了。

1999年,北辰区供销社下属糖酒公司将土地抵押给北仓支行,贷款无法偿还后进入执行。2003年,北辰法院作出(2003)辰执裁字第620号裁定,将土地抵债给银行。

2007年,北仓支行找到我卖地。为了保险,我专门到北辰法院核实,时任副院长张国强明确告诉我没有法律风险。相信这份生效裁定,我变卖财产筹了30多万元,付清土地款并开始经营。

2009年,政府准备征收,补偿预计500多万元。可到了2015年,北辰法院突然以“院长发现”为由,撤销了已经生效并履行12年的裁定,整个过程没有通知我。

2017年,糖酒公司又起诉北仓支行解除抵押。银行当庭明确土地早已卖给我,但法院仍未追加我参加诉讼。年底土地被强拆,我现场维权被行政拘留15天,出来后土地和地上财产都没了,约506万元征收补偿也被其他主体取得。

2021年至2024年,我一路诉讼到天津高院,却始终被“土地没有过户、不具备相应诉讼主体资格”挡在门外。

可我最想不明白的恰恰是:当初正是法院的生效裁定让我敢拿全部家当买地,后来又是法院撤销裁定,现在却反过来因为“没过户”不让我主张权利。

2023年,北辰区相关领导还曾要求妥善解决我的补偿问题,但至今没有结果。

15年了,我只想问清楚:为什么履行12年的裁定会在500多万元补偿出现后被撤销?为什么两次重大司法程序都没有通知我?约506万元补偿究竟被谁领走?

https://twitter.com/wangjupaian/status/208716840561485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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