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局拍案:
【“年龄不是免罪金牌”!中国最高检公安部明确12至14岁严重暴力犯罪追诉标准】

7月31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共15条,进一步明确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的法律适用标准,重点细化案件范围、“情节恶劣”认定条件及核准程序。

新规核心突破在于,将《刑法修正案(十一)》长期争议的“罪名论”转为“行为论”,明确以是否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作为核准追诉的重要依据,防止因罪名认定差异导致案件逃脱制裁,进一步堵住低龄重罪脱罚漏洞。

《规定》明确,“情节恶劣”应综合审查犯罪动机、手段、后果、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共同犯罪案件中对各参与人分别认定、分别处理。同时强调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

https://twitter.com/wangjupaian/status/208376169339879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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