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兄弟拒绝400万化1800万债务,兄弟两人都被判刑3年半

9月27日,知名独立媒体人刘虎,披露了一起典型的“以刑化债”案件。案件的根源,要追溯到11年前。2014年4月9日,从事钢材生意的刘先福、刘先跃兄弟,有幸成为了山东微山县“新城国际”项目的钢材供货方。1随着项目的推进,大量的钢材,支撑起了一栋栋的楼房拔地而起。纠葛,发生了。承建方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下称“新城建工济宁公司”)在结算了少量的钢材款后,并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材料款,并在后续中退出了施工。根据三方签订的《钢材购销合同》,项目开发商山东山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城集团”)作为担保方,承诺承担支付责任。2014年11月30日,山城集团向刘氏兄弟出具欠条:“今欠刘先福、刘先跃钢材款1222万元,月息贰分肆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王延伦签字、加盖公章。1同时,双方签署的《还款协议》还约定:2015年3月28日前偿清欠款;若不能如期偿还,则在原供货价基础上上浮400元/吨;并承诺以已建成的3号、4号、5号、6号楼(共计32套房)及沿街门面房一层、二层共计3000平方米抵债,房屋所有权归刘氏兄弟所有。该协议于2015年2月13日在微山县公证处公证,但刘先福、刘先跃始终未收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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